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
注冊規劃師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,直轄市規劃委(局)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、中國城市規劃協會、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:
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的決定和國務院轉變職能、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要求,現就做好注冊規劃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中國城市規劃協會負責承擔規劃師的注冊及相關工作。
二、我部對注冊規劃師的注冊和執業實施指導和監督,不再進行注冊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的行政審批,并對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、修改。
三、已取得注冊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(登記)證書繼續有效。中國城市規劃協會要會同有關單位,做好有關注冊續期、轉注冊和繼續教育等工作。
四、請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相關銜接工作,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健全監督制約機制,維護市場秩序。